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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提公投法修法─「兩岸和平協議」簽署前後,均須公投! 刊載者:陳亭妃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24

主張兩岸政治協商前後都要公投 民進黨提案修法

2011年10月24日 12:19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鑑於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而治,互不隸屬,而且中國也從未放棄武力併吞我國;為維護國家主權的獨立與完整,基於主權在民原則,政府擬推動與中國政治性協商,應事前獲得公民投票通過授權;遞交協議後,也應送交公投生效,因此在今(24)日提案修改《公投法》。

民進黨團於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總召柯建銘表示,中國歷年來不斷強調,「一個中國原則底下的和平協議」,而今,馬英九總統在中國的壓力下,拋出這個議題。民進黨團要求,國民黨立委在明天立院程序委員會,周五的立法院院會都不能擋下民進黨的提案,請國民黨好好面對。

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說,如果國民黨擋下《公投法》修法提案,等於是拆穿了馬英九的連篇謊言,「修法是馬英九的照妖鏡」,如果藍營反對,即證明「和平協議」是為選舉騙選票才提出的「假議題」。

黨團書記長翁金珠強調,和平協議不是國民黨和共產黨,或馬英九一個人可以決定的議題,呼籲國民黨不要擋下公投法的修法,應尊重2300萬人民的意願,不要把和平協議當兒戲。

黨團副書記長林淑芬表示,馬英九所說,和平協議要建立在「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國家需要」之下才簽,她認為,「絕不能用民調決定」。

立委陳亭妃批評,馬辦執行長金溥聰居然說,公投是探求民意的一種方式,證明公投是國民黨的「金鐘罩」,馬英九拋出公投議題,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明天就可以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