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出拖字訣 馬政府「避修」公投法
【2011-12-12 自由時報 政治新聞 黃維助 】
立院撤回民進黨版修正案已逾三年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本屆立院曾決議限期要求行政院提出刪除公審會、檢討公投提案門檻等內容的公投法修正草案,但馬政府「避修」公投法的立場已表露無遺,其自立院撤回民進黨政府版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已逾三年,均未再提整體性的公投修法版本。使得具爭議的鳥籠公投修法問題將從第七屆立法院拖延至第八屆新國會。
江宜樺:等明年新國會組成後再說
內政部長江宜樺受訪時直陳,本屆立院停會在即,行政部門目前並沒有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的規劃,一切要等明年新國會組成後再說。
為導正外界批評的鳥籠公投爭議,民進黨執政時期的行政院曾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送國會審議,馬政府則於九十七年十一月自立院撤回民進黨版的公投法修正草案,迄今未再提整體性的公投修法版本送國會審議;立院則在通過九十九年度總預算時,決議要求政院於九十九年二月底前提出刪除公審會等內容的公投法修正草案,但馬政府仍置之不理。
立院日前審議一○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黃仁杼、邱議瑩等人即提案譴責行政院,指立法院決議要求政院於九十九年二月底前提出公投法修正案,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設置,還權於民,但迄今已逾一年,行政院尚未提案,嚴重藐視國會。
江宜樺回應指出,針對立院要求檢討修正公投法的意見,行政部門在今年上半年,曾邀集政黨代表、學者專家開過一、二次會,但對於公審會的「存廢」,國、民兩黨的意見南轅北轍,民進黨主張廢除公審會,但國民黨認為,公審會有設置的必要,至於公投門檻問題,雖然大體認為調降門檻有思考的空間,但具體要如何調降,仍無法獲致共識。
至於為何行政部門遲遲無法提案修正公投法,江宜樺說,主要是各界對修法尚未形成共識,而現在是選舉期間,立法院也即將停會,如果現在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不管贊成者或反對的一方,都會認為這是政治性且敏感的法案,因此,政府在選舉前不會有提案的動作,只能等明年總統與立委選舉結束,第八屆立法院組成後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