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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昱主張區長由市長派任 刊載者:陳啟昱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13

2010-01-13╱民眾日報╱第B16版╱高縣新聞

【記者吳錦騰高縣報導】針對五都直轄市區長確定官派,國民黨卻揚言強渡關山,修正為鄉鎮市長任期未滿兩屆者,一律派任為區長,但只能擔任一屆,做到民國103年止。立委陳啟昱對此表示,看起來似乎是個過渡時期的作法,能將縣市合併造成的衝擊降到最低,但其實卻嚴重剝奪升格後新任直轄市長的人事權,甚至會導致新首長上任後,推動市政的困難度。

陳啟昱主張,為了還給新任直轄市長應有的人事權並因應升格後過渡時期,區長身份應以機要任用,人選也應該要擴大範圍,將歷任鄉鎮市長、議員、代表會主席、代表都納入區長人選的名單,這樣一來才不會限縮到地方優秀從政人才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又不會壓縮新任直轄市長的人事權,這樣才真正是兼顧情、理、法的妥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