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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昱呼籲水電瓦斯基本費折抵使用費 刊載者:陳啟昱委員 刊載日期:2010/04/26

水電瓦斯基本費折抵使用費

2010-04-25╱民眾日報╱第JA07版╱高縣新聞

【記者盧鴻霖大寮報導】立法院審查「天然氣事業法草案」,立委陳啟昱要求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單位收取之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基本費部分,應該折抵民眾使用費,以維護民眾權益。

陳啟昱表示,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公用事業帳單採取基本費加使用費,等於變相加價,徒增民眾負擔。以台灣自來水公司基本費收入來說,以台灣自來水公司至97年底公佈用戶數600萬戶,2個月基本費71.4元計算,一年基本費收入就有25.7億元;台北自來水事業處157萬戶、2個月基本費136元,一年的基本費收入有12.8億元,基本費收入驚人,於是在委員會提案,要求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單位收取之水、電、瓦斯、天然氣等基本費部分,應該折抵民眾使用費,以維護民眾權益。

陳啟昱指出,行政院長吳敦義口口聲聲說要「庶民經濟」,可是水、電、瓦斯、天然氣、健保費用可是天天漲,既然手機費用月租費都可以折抵通信費,為什麼國營事業收取的基本費不能折抵使用費,遂提案要求公用事業之基本費應該抵扣使用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當場通過陳啟昱等人所提之提案,陳啟昱表示委員會決議有其法律效果,經濟部等主管機關應該立即研議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