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不能兼職公益 怎算陽光法
【2008-04-04 中國時報 政治新聞 姚盈如、顏瓊玉 】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提案修法禁止立委兼職,引發反彈聲浪。身兼台灣民主基金會、台灣癌症基金會董事長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不以為然地說,委員提案要符合實際,如果立委不能幫公益團體做點事,那怎麼能叫陽光法案?
身兼大甲鎮瀾宮董事長的無盟立委顏清標則說,委員有個人提案的自由,他最近為了媽祖學術研討會忙得不可開交,「哪有空理他?」
雖然謝國樑是用個人名義提案,但昨天記者會的簡訊通知,卻是以國民黨團名義發出,告知媒體黨團將說明「第二波陽光法案」,讓不少藍委罵聲不斷。
身兼董氏基金會董事、佛光會理事及捐血運動協會理事的立委丁守中表示,他同意書記長提案的大方向,但若委員的提案太過嚴苛,不近情理,甚至超越歐美先進民主國家的道德規範,只會增加法案通過的難度。
立委徐中雄身兼肢體障礙協會和紅十字會顧問,他肯定謝國樑提案的用心,但強調提案應合情合理可行,「反正立委的形象壞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不必把立院妖魔化,大家盈虧自負嘛!」徐中雄說,他贊成將社團和財團分開看待,立委可兼任公益社團職務,但公益財團法人因為涉及基金和錢財運作,「免不了有些陰暗面,我認為不宜!」
民進黨也有不少立委兼職公益團體,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很贊成限縮營利機構的兼職,但非營利的公益團體是可以接受的,「不需要矯枉過正,譬如前立委趙永清就是義消,幫助別人也不行嗎?」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是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理事長,她表示,限縮非營利組織「很沒意思」,如通過謝國樑版本,她會馬上辭掉相關在社會福利團體的兼職,「但這是團體的損失」。投入義消廿幾年的潘孟安說,他贊成立委專職專業化,但理事長有任期限制,不能說辭就辭。
謝國樑澄清,他只是提案從嚴,目的是希望拋出立委專職和利益迴避的高標準,但修法的內容可討論,不見得就得按照他的草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