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大餅怎麼分? 立委反對運彩盈餘專用體育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28

大餅怎麼分? 立委反對運彩盈餘專用體育

【2008-04-27 聯合晚報 焦點 記者黃朗倩、王正寧/台北報導 】

彩券盈餘縮水 影響社福支出

即將於5月2日上路的運動彩券,得標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允諾6年運彩規模將高達1900億元,估計回饋金額在上百億元,行政院版本的「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6條修正草案中,修正將運動彩券盈餘80%供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作為體育事項專用,不過,社福團體及部分立委持反對態度,特別是公益彩券盈餘已經大幅縮水,嚴重影響到中央與地方政府社福支出,如再把運彩盈餘專用於體育發展,對社福政策大有影響。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明天即將審議的行政院版「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表達強烈反對。陳節如表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1條,開宗明義就說明了發行公益彩券是為「增進社會福利之用」,從最廣義的文義解釋,社會福利應不包括體育運動,更不會有國家把舉辦國際體育競技與發展體育作為社會福利政策。

運彩盈餘 全民要共同監督

陳節如指出,公益彩券發行6年以來,第一年可分配盈餘為296億元,到96年僅剩下155億元,盈餘的使用缺乏制度化監督,造成中央到地方經費上採取乾坤大挪移,並未實質作為社會福利之用,面對健保反應成本要調整保費等重要社會福利措施缺乏經費,如何能夠再讓運彩盈餘發揮實際效用,成為全民要共同監督。

陳節如也表示,依照運動彩券發行計畫,未來6年特許營運期間內,可累積約160億元的盈餘,平均每年約26.6億元,依照行政院版本專款由體委會專用,等於行政院體委會目前年度歲出58億元,迅速膨脹為1.5倍。原本應該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改由人民負擔,這非常不合理。

更不合理的是,在行政院所提修正草案的說明中,提到財政部未來將配合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讓監理委員會成員增加中央體育主管機關、相關學者專家代表,完全破壞財政部與主計處積極監督公益彩券盈餘的管理與使用,將會造成公益彩券盈餘使用與運動彩券盈餘使用一樣混亂。

專款專用修法 頭痛醫頭方式

陳節如強調,站在法治國原理,行政部門必須要「依法行政」,但運動彩券從招標到發行,一切都採「便宜行事」,為了取得彩券發行,行政單位僅在現有「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找出授權依據,為了要達到專款專用目的,同樣依樣畫葫蘆,採取「修法」因應,這樣「頭痛醫頭」方式,只會造成更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