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院無障礙設施 帶頭違法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8/07/02

立院無障礙設施 帶頭違法

【2008-07-02 台灣時報 綜合 張振峰 】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昨天與殘障聯盟、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及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等團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全台最常見錯誤設計的無障礙設施,包括通路、坡道、樓梯、廁所盥洗室、馬桶及導盲磚等十二項。陳節如表示,無障礙設施並非專屬於身心障礙者,屬於普遍性問題,呼籲政府重視及改善無障礙環境,也希望無障礙新規範可進一步擴大建築物適用範圍。

由於營建署公告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昨天起正式實施,新申請建造執照的公共建築物必須符合無障礙新規範的最低門檻,才能發給建照。殘障聯盟指出,新規範雖涵蓋大部分公共建築物,但並未列入辦公大樓,盼能擴大建築物適用範圍,且應改為視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按比例設置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也應列入公共安全檢核項目,並定期勘檢。

殘障聯盟無障礙委員會主委劉金鐘表示,常見錯誤設計包括導盲磚當作磁磚使用、斜坡道有九彎十八拐等,導致視障朋友遭公車站牌割傷、障礙者找不到廁所如廁、看電影永遠坐在第一排等問題。

陳節如表示,無障礙設施並非專屬於身心障礙者,是普遍性問題,一般民眾若受傷也必須使用,建議政府應擴大辦理無障礙相關培訓及講習,除建築師外,採購、室內裝潢及景觀設計等人員都應接受培訓,避免錯誤執行無障礙設計的概念。

陳節如與殘障聯盟等團體也實地勘查立法院無障礙設施。陳節如表示,立法院紅樓及康園餐廳沒有電梯,立法院所有建築物中,只有中興大樓地下一樓有無障礙廁所,立法院帶頭違法,如何期盼其他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希望立法院總務處儘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