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團體籲馬 依約捐消費券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28
社福團體籲馬 依約捐消費券
【2008-11-28 自由時報 焦點新聞 曾韋禎、王寓中 】
〔記者曾韋禎、王寓中╱台北報導〕原承諾要捐出消費券的馬英九總統改口要捐現金,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節如昨偕同多名社福團體代表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盼馬信守捐贈消費券承諾,以起帶頭作用助社福團體度過景氣寒冬。
馬仍決定拿券消費 另捐現金做公益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強調,社會對將消費券拿來捐贈有不同意見,總統決定從善如流,消費券還是拿來消費,但會捐現金助社福團體度過寒冬,金額至少是消費券的十倍、也就是三萬六千元以上,請社福團體不用擔心。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昨在記者會中指出,捐消費券給社福團體,社福團體當然也是拿來消費,同樣可達促進消費的效果;若社福團體倒閉或資源不足,反會產生更大的社會問題。
老人服務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經濟景氣不佳,社福團體募款更難,連聯合勸募都還有一億的募款缺口;若能把消費券捐給扮演平台的民間團體,即可將其轉換為福利服務。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則說,以目前的政院版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若不修正第七條,即使民眾捐贈,社福團體亦不能將其兌現,支應最吃重的人事費,呼籲草案能納入捐贈條款,勿讓弱勢者因社福團體倒閉而流落街頭。
立委黃淑英表示,行政院不斷對產業伸出援手,但募不到款的社福機構,同樣面臨經營危機,盼馬信守承諾捐出消費券。陳節如表示,社福團體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服務團體,一種是政策推動的倡議團體,社福團體若無法營運,不只提供給弱勢者的服務無法繼續,許多政府委員會也會找不到民間委員而難以運作。若政府堅持消費券不能捐給社福團體,乾脆另外編列預算給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