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團體:我們也要消費券!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27
現金捐公益 不用消費券? 社福團體:我們也要消費券! 馬捐社福〝至少現金3萬6〞
【2008-11-27 聯合晚報 焦點 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
幫助社福團體,馬總統改捐消費券為現金,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節如偕同多名社福團體代表同聲抗議,並呼籲政府應讓社福機構也能收受消費券。黃淑英表示,經濟不景氣,社福團體募款遭遇相當大的困難,並面臨關閉危機,明天消費券特別條例即將協商,希望能讓大家聽見社福團體的聲音,請政府允許以消費券購買社會服務。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指出,現在的消費券特別條例,只准許營業人將消費券存進金融機構兌換現金,對於窮苦的社福團體而言,如果有人捐消費券,相信消費券很快就會循環出去,如果朝野能就消費券特別條例第七條部份進行增修,讓社福單位也能有合法機制得以存入,說不定明年員工薪水不必一開春就沒下落。
對有人質疑馬總統不該拿消費券捐公益,而應以現金捐公益,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則反問,難道捐給社福團體就不能消費嗎?不管是折價賣出、發放薪資、或第一線服務等等,都會用在市場,消費券的使用等同於現金,若未來社福團體因募款困難面臨裁員而無法提供服務,身心障礙者的照護也將會減少,是否再成社會問題,籲請馬政府轉轉腦筋。【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的消費券到底該捐出去,還是用於消費另以現金做公益,社福團體意見分歧,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馬英九總統將會自己帶頭使用消費券消費,但也會另外捐錢給社福團體,捐的錢將至少是3600消費券金額的十倍。
王郁琦指出,會有將消費券捐出來的構想,是因為馬總統原本認為今年是社福界寒冬,希望透過捐消費券,起帶頭作用,讓社會重視社福團體募款不易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