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後裔、圖博難民 將取得居留證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9/01/09
泰緬後裔、圖博難民 將取得居留證
【2009-01-09 自由時報 政治新聞 林嘉琪、施曉光 】
〔記者林嘉琪、施曉光╱台北報導〕近千位滯台泰緬孤軍後裔與流亡藏人,最快將於二月份取得居留證,屆時可合法工作,再也不用過著躲警察的驚慌日子。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同意,將於本會期通過移民法第十六條修正案,未來在台泰緬孤軍後裔與流亡藏人將能在台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並擁有合法工作權利與健保醫療保障。
依協商共識,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入國的泰緬孤軍後裔,滯留在台的圖博難民,都將可以獲得許可居留、定居。
現場聽聞這個訊息的圖博人士喜極而泣,隨後還親自為立委田秋堇、陳節如、徐中雄獻上哈達。
圖博之友副會長楊長鎮表示,移民法修正後,經一個月作業程序,八百多位來自泰緬的國軍後裔與一百一十三位流亡藏人,應可於二月十三日取得居留證,等同於取得台灣綠卡,未來近千位流亡人士將可以在台灣合法打工,享有勞健保,三年後可以取得身分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