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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非法賽車場 延拆惹爭議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9/02/24

墾丁非法賽車場 延拆惹爭議

【2009-02-24 自由時報 生活新聞 林毅璋、葉永騫 】

原訂農曆年後拆 改成10月中

〔記者林毅璋、葉永騫╱綜合報導〕墾丁國家公園境內有十三處非法經營的「GO KART」(卡丁車)小型賽車場,原本墾管處過年後就要拆除,但是藍營立委希望能讓業者再賺一個暑假,因此與業者切結在十月中前自行拆除。綠營立委批評說,政府救失業、拚經濟,應在合法範圍內。

墾管處︰法律不外乎人情

營建署表示,這些賽車場非法經營多年,曾因火燒車而造成遊客受傷,且當地是陸蟹棲息地,影響生態保育甚鉅。但業者不斷陳情,加上鎮長與國民黨立委廖婉汝居中協調,協議在今年十月十五日前自動拆除,但在期限前,官方不要拆除,也不要開單處罰。

墾管處處長林青表示,這些賽車場的確是非法使用農牧用地,但法律不外乎人情,既然業者已經自動切結,且沒有侵占公有土地,因此會依照協議去做。林青強調,墾管處與業者約法三章,不能擴大現有賽車場面積、不能破壞景觀、也不能在路邊攬客,且需為遊客投保,墾管處會不定期檢查。

廖婉汝則指出,政府過去無法確實執行拆除工作,卻選在景氣寒冬時才要拆除,墾管處應給予業者緩衝時間做轉業準備。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對於這項協議不以為然。她表示,政府不能帶頭違法,她不僅要就此事向行政院長劉兆玄提出質詢,也將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洪輝祥也批評說,墾丁國家公園不是就業輔導處,不能以減低失業為由,犧牲環境生態。

他強調,墾管處自從設立後,國家公園內本來常可見的大型哺乳類動物約有十七種,因人為干擾,長鬃山羊、白面鼯鼠、大赤鼯鼠、山羌、食蟹、水獺、穿山甲、黃鼠狼、石虎、麝香貓等十種動物的行蹤已不再出現。

保育人士 批墾管處漠視生態

洪輝祥認為,國家公園有卡丁車、水上摩托車等這些設施,只會破壞國家公園內豐富靜美的自然生態。墾管處應致力於生態保育的導覽解說,導正業者轉往符合生態保育的深度生態旅遊方向發展。

內政部官員私下指出,此次並非全部業者都有簽署切結書,加上年底就要進行縣市長選舉,屆時是否會因政治因素而使得業者需自行拆除的協議生變,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