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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計畫 立委籲禁用外勞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24

長照計畫 立委籲禁用外勞

【2009-03-24 中華日報 0 】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行政院研擬推動長期照護計畫,擬以外勞提供服務,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昨天建議,應禁用外籍勞工,增加本國勞工就業,社福團體也批評政府規劃有欠周詳,若任由民間引進而未管理訓練,將導致民眾有繳費義務,卻無照護品質的保障。勞委會與經建會回應,本國人力是優先規劃,也希望減少外勞需求。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針對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執行狀況與規劃情形,經建會副主任委員單驥表示,依據長期照護計畫,本國人力優先規劃,但由於外籍看護工的雇用成本相對較低,還可以協助其它家事,民眾多半偏好使用外籍看護工滿足照護需求,使得本國籍照護人力不易開發,這是目前長照計畫推動的困境。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則表示,勞委會希望能逐步減少外勞需求,教育部與勞委會等部會也已經從去年開始,開辦長期照護人才培育實施計畫,分四年進行培育,希望逐步補足人力缺口,預計培訓三萬二千人。

此外,勞委會表示,為鼓勵雇主聘僱本國籍、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照護員,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並聘僱連續滿一個月起,就可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補助金,依每一名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個月一萬元,最高補助十二個月。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批評,政府擬用現金補貼失能者雇用外勞,並列入長照保險給付項目,等於用小錢打發有長照需求的失能者,把提供服務資源、確保品質的責任推回給家庭,使失能者要負擔外籍看護工不適任的風險,以及負擔保障外勞勞動條件和勞動安全的雇主責任。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聯盟則認為,前台灣的長照服務資源不足,而且有嚴重的城鄉差距,資源配套不足,此時貿然開辦長照保險,並以欠缺專業訓練及品質保障的外籍看護提供服務,絕非失能者之福。

殘盟和老盟均指出,政府如果運用外籍看護工投入長照服務,就要負起引進、訓練、管理及雇用的責任,家庭根據需要購買照顧服務,由長照保險負擔費用;惟有如此,外籍看護工才能免除仲介的剝削,失能者才能獲得有保障的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