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援、兒福籲修法 規定里長通報兒虐案
【2009-04-23 台灣立報 新聞 】
【記者李育真台北報導】「愛我,請保護我,不要傷害我!」小朋友們以稚嫩的聲音呼籲社會重視受虐兒。婦女救援基金會與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召開記者會,主張修正兒童少年保護法第34條,將兒虐通報責任納入鄰里長、社區幹事,建構完整的兒少保護網。
婦援會執行長高小晴呼籲社會大眾「多雞婆一點」,每個民眾應該負起保護孩子的責任,遇到疑似兒虐事件,可通報113婦幼專線。
彰化縣一名10月大女嬰,在父母激烈爭吵後,慘遭爛醉的父親丟入熱鍋。兒福聯盟表示黃小妹妹並非個案,根據統計自94年以來,重大兒虐新聞案件累積141件,有70名孩子因虐待而喪生。
立委陳節如哽咽地說,許多失業父親把小孩當作出氣工具,兒虐情形越來越嚴重。她批評,政府規定鄰里長對於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有通報責任,為何沒有納入兒童?
立委田秋堇指出,村里長對於孩童的通報屬於義務性質,缺乏實權,許多村里長擔心主動通報會被當成「雞婆」。她建議修兒少法第34條,讓法律作為村里長行使職權的後盾。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有時候大樓管理員比村里長更瞭解住戶的狀況,可以發揮即時功能,遇到狀況協助通報。
健全通報系統很重要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廖英智表示健全通報系統是當務之急,此外,應修正父母觀念,當父母爭執時,應隔離孩子,不要讓孩子成為父母爭執的工具或對立的武器。他呼籲:「放過孩子,讓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中長大。」
根據兒福聯盟統計,從去年迄今,已發生30起重大兒少虐待案件,平均每月近2件發生,其中16個兒少死亡、14個兒少受到重傷。兒福聯盟分析,兒虐案件加害原因及對象與家庭關係失調有關。以去年為例,24%施虐者為已婚,其餘皆屬婚姻狀態破局或不穩定,如離婚、同居及再婚。
田秋堇說,許多酒、藥成癮的父母也是受虐兒,長大後卻對孩子施暴,大人跟小孩都應接受戒治。她說,美國國家藥物戒治研究所提出「多元藥物濫用戒治模式」,包括兒童照顧服務、職業服務、心理健康服務等,顯示戒治政策不該治標不治本,應提供全面性措施。她建議行政院、內政部、衛生署等單位展開長時間的跨部會研究。
針對彰化發生小女嬰被父親燙死的案件,國民黨立委邱毅準備提案,擴大刑法272條的適用範圍,把原先規定殺害直系尊親屬處以死刑跟無期徒刑的規定,擴大為殺害尊親屬和卑親屬都適用。廖英智認為這是「治標不治本」,加強刑責只能懲罰已犯罪的家長,針對高風險家庭提供更多支持關心,才能預防虐兒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