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年4月1日國會提案:建請行政院儘速設置金門港務消防分隊。
本院委員陳福海等 29 人,針對金門商港船舶進出日益頻繁,客貨運量屢創新高,港區卻缺乏專責的消防救難單位,為避免日後類似金廈小三通客船「同安號」火燒意外釀成更大傷亡,建請行政院正視金門港區災害防救設備之迫切需求,儘速責成內政部消防署設置金門港務消防分隊,由中央協助維護金門港區的公共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
◆ 97年4月28日質詢交通部建立兩岸聯合救災機制,設置金門港務消防分隊。
◆ 97年5月26日分別向交通部及內政部提出質詢,要求設立金門港消分隊。
◆ 98年2月20日提案質詢:針對金門港已成全國最大旅客入出境口岸,惟迄無消防人力編制,目前係由金門消防局兼負相關消防安全任務,影響港區及入出境旅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98年3月6日提案質詢:針對小三通金門港沒有專責消防人力,內政部97年4月1日同意調增金門消防局合理員額為92人,並納入官、警2校招生規劃或專案增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補足,惟迄無具體作為,而港區安全維護日益嚴峻,應予立即改善;今適值國失業潮高峰,建請內政部;交通部立即依諾辦理增補港區消防人力,以解港區安全維護空窗,並創造地區就業機會,緩解國內失業壓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98年12月24日質詢要求內政部一週內釐清金門「港、消」權責歸屬。
◆ 99年1月14日促成立院內政委員會抵金訪視。
記者李金鎗/金寧報導
金門商港成立港務消防分隊有譜了!消防署昨日派員抵金就金門港務消防分隊廳舍預定設置位置進行會勘,初步擇定以現在烈嶼居民專用停車場內之一處鐵皮倉庫做為臨時辦公廳舍,並將在其旁空地增設消防車庫作為港消進駐後的辦公廳舍。
承辦此項專案之高雄港務消防隊技士洪偉欽昨日上午抵金,在消防局局長楊肅凱及課長陳國瑋的陪同下,前往港務處拜會副處長許正芳,先就料羅港區廳舍進行會勘,初期擇定一棟已預先清出之閒置之辦公空間作為臨時辦公處所,內部將規劃有值班台、備勤室、寢室及康樂室等;另將在其緊鄰之露天停車場,規劃一寬15米長28米之車庫,供救災、救護車輛停放及擺放救災裝備及器具。隨後一行人又立即趕赴水頭商港進行會勘,港務處雖已將港務消防分隊廳舍空間納入該處「金門港埠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101-105年)暨水頭港區整體細部規劃」內,但因完工期程恐得到103年後,緩不濟急,經過共同討論後,初步擇定以現在烈嶼居民專用停車場內之ㄧ處鐵皮倉庫做為臨時辦公廳舍是最為適當的。未來成立金門港消防分隊後所需之人事費及設備費由內政部消防署負擔,業務費由高雄港務局支應。
2010/7/13/金門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