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警務人員85制之退休年限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03/09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等 人,鑑於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條例修正案,研議延長公務人員退休年限為85制,引發警務人員相當疑慮,尤其警務人員工作時段、型態與危險程度非與一般公務人原相同,若以85制為退休年齡,該等公務人員因年齡上修關係難以應付當前勤務需求。爰要求外勤警務人員宜比照軍人其服務年限滿25年即可退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立法院初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條例修正案,研議延長公務人員退休年限為85制,引發警務人員相當疑慮,尤其警務人員工作時段、型態與危險程度非與一般公務人原相同,若以85制為退休年齡,該等公務人員因年齡上修關係難以應付當前勤務需求。
二、多數基層員警表示,外勤警務人員工作繁重,工作時段與類型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若提高退休年限恐難以應付當前社會之情態,故外勤警務人員宜比照軍人其服務年限滿25年即可退休。
提案人:黃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