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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國旗 但禁止拿著旗桿揮舞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07/07

2010-07-07╱自立晚報╱政治特區╱蕭博樹

我們的國旗在那裡?藍綠「旗」言「旗」語

【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媒體報導羅東高中童玩節親善大使團,攜帶兩國國旗及校旗前往桃園國際機場迎接外國表演團隊,卻遭航警制止不准揮舞國旗。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昨〈六〉日在黨團記者會表示,報載桃園機場航警禁止民眾揮舞國旗,中國大陸的旅行團卻在墾丁揮舞五星旗,痛批政府自我矮化國格。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偕同航警局副局長胡亞屏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航警為憂心學生揮動旗竿影響機場秩序和旅客進出,完全沒有沒收或不准學生揮舞國旗的情事。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滄敏、副書記長楊麗環、黃志雄以及航警局副局長胡亞屏上午連袂召開「不礙他人自由才是自由,依法行政國家才有尊嚴」記者會,針對平面媒體錯誤報導航警禁止學生揮舞國旗一事做出說明及澄清。

林滄敏表示,中華民國當然有在公共場合揮舞國旗的自由,但機場是集會遊行法所限制的區域,宜蘭縣長林聰賢帶學生前去機場迎賓,林聰賢應該了解戴有旗桿的國旗及校旗恐影響接機旅客安全,女警礙於公共安全因此趨前說明,林滄敏強調「不是禁帶,是希望不要揮舞」。

航警局副局長胡亞屏口述還原現場狀況,他表示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一點十五分,羅東高中學生進入第一航廈大廳接機,但學生手持兩米長旗桿的旗幟和兩尊稻草人,由於體積過大,因此航警善意趨前勸說不要揮舞以免影響旅客,他強調「航警不曉得學生接機的目的,只是告知不要揮動旗幟和稻草人,完全沒有沒收或不准學生揮舞國旗,特此澄清」。

副書記長楊麗環認為航警及學生雙方都沒有錯,學生有機會接待國外賓客,當然很高興揮舞國旗表示歡迎,但是旗桿過長對公共安全恐造成危險,航警也確實做好值勤的工作,善盡了告知責任。

楊麗環打趣建議,以後航警局應該自備許多小國旗給國人迎接國際友人,若有團體在機場紀念合影,還要準備大面國旗,「但是要沒有旗竿的,讓大家都可以快樂的拿著國旗照像,展現台灣人的熱情」。

副書記長黃志雄以自身為運動員出國比賽,在機場被接送機的經驗為例,他說此一規定不是今年才開始,過去機場規定就是如此,可以拿國旗,但禁止拿著旗桿揮舞國旗,「身為運動員,過去出國都有攜帶小面國旗,航警也都是要求拿著,不能揮」,他認為或許是雙方在溝通上的誤解,但媒體卻利用頭版頭條過度的報導,居心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