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奪牌選手 傳協會逼捐錢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20
2010-12-20╱中華日報╱第1版╱一版
亞運奪牌選手 傳協會逼捐錢
國民黨籍立委江玲君今天表示,日前接獲亞運得牌選手陳情,遭協會強制簽下切結書,必須捐出百分之二十的獎金給協會。她要求體委會應查明嚴懲,不應縱容選手遭剝削。
江玲君指出,選手認為辛辛苦苦比賽贏得獎金,卻要被沒做事的協會抽成,相當不甘心。
江玲君表示,由於選手的國手選拔資格都掌握在協會手中,選手對於協會的要求是敢怒而不敢言,就連陳情人與教練都不敢出面與體委會協調;加上體委會頒發獎金都是由各協會代領代發,讓協會有從中扣走獎金的機會,相當不合理。
她說,由於國內體育界有這樣的陋習已經數十年,過去都只有私下協議,這次卻要求簽下白紙黑字,相當離譜。
曾獲得奧運銀牌的國民黨籍立委黃志雄表示,協會對獎金抽成的傳聞他也聽說過,但是自己沒有遇到過,但部分是因為協會或教練無償提供場地或指導,在選手得牌後才一起分配獎金,相關協議如果是選手自願,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是強迫就不對,但他相信這只是少部分的案例。
江玲君向體委會反映後,體委會發布公文給各單項協會,表示「有部分單項協會要求奪牌選手從國光獎助學金中繳納一定比例回饋金之情事,此節核有未妥,請貴會務必防範類此情事發生」。
江玲君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公文,她要求體委會應該全面查明哪些協會有類似行為,並訂定協會再犯應負的責任予以嚴懲,不要讓選手遭到剝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