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文化中心案 興建急轉彎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1/01/06
2011-01-06╱自由時報╱第A14S版╱新北都會焦點╱郭顏慧
台灣電影文化中心案 興建急轉彎
〔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各方矚目的新北市新莊副都心「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建設案恐將延宕!新聞局長江啟臣昨天表示,原規劃案因財務調度未獲經建會認可,考慮研議以BOT等其他形式興建;新北市政府認為,此案將移交給新的「行政院文化部」籌備,在細節尚未定案前,市府不便發表意見。
江啟臣昨與立委黃志雄等人視察國家電影資料館樹林片庫時表達上述意見。
台灣電影文化中心案可謂是一波多折,二○○四年前台北縣長蘇貞昌主政時期,同意無償提供新莊副都心二.七公頃土地興建,後來台北市提出南港台鐵調車場五.四公頃土地,高雄市也願無償提出內惟埤兩公頃土地,在三方相爭下,全案一度生變,經過當時北縣府與立委一再爭取,去年六月敲定在新莊副都心興建主館,在高雄內惟埤文化園區設南館,預估總經費五十億元。
財務調度未獲經建會認可
原本工程規劃今年動工,但傳出原先規劃案因財務調度未獲經建會認可,理由是必須提高自償性,以提升產業附加價值,因此新聞局傾向與新北市合作形式改為BOT,但遭前台北縣政府反對,主張應由中央補助新北市自辦,將電影文化中心連同新莊副都心和五股垃圾山重新開發的新市鎮計畫,一併規劃為電影產業專區;對此,江啟臣表示,會再和地方政府協議。
將移交新成立的文化部負責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長林芥佑說,台灣電影文化中心案未來將移交給新成立的文化部負責,屆時也不一定是採BOT形式,由於相關細節尚未定案,市府目前不便對此發表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