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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力爭修正園區面積,高雄航空城指日可待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9/01/06

黃昭順力爭修正園區面積,高雄航空城指日可待

2009-01-06╱台灣時報╱第11版╱南台灣焦點╱吳榮偉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昨天進行朝野協商,在立委黃昭順的斡旋下,朝野各政黨代表同意將航空城內自由港區面積下修為三十公頃,高雄小港機場可因此而一體適用。黃昭順除感謝各政黨支持外,並期待藉由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的實施,加碼投資高雄小港機場與高雄港,讓高雄早日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活絡高雄經濟競爭力。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原本以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名義,在九十六年底送到立法院審查,各方意見紛歧,黃昭順認為應一體適用高雄小港機場,堅持應把「桃園」二字拿掉,獲得朝野一致共識;關於園區面積部分,黃昭順則主張航空城內自由港區面積下限為五十公頃,等於為桃園國際機場量身訂製,高雄的機場未來還是不能適用,因此她堅持應修正為三十公頃較適當。

黃昭順為此,除多次與交通部長毛治國協調外,並積極走訪朝野立委尋求支持,終於在五日朝野協商獲得圓滿結果,將航空城內自由港區面積下修為三十公頃,高雄小港機場可因此而一體適用。對此結果,黃昭順倍感欣慰。

黃昭順強調,將法令修訂為「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把高雄空、港納入,將有助小港機場及高雄港發展為高雄航空城及自由貿易港區。再者,該條例對於地方影響最大的就是,未來公司的盈餘,在提撥百分之十公積金後,剩餘款的百分之十八則將回饋給機場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以去年桃園國際機場十九點七五億元的盈餘估算,桃園縣政府將可獲得三點二億元的回饋金,因此對於高雄的發展將有相當大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