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昭順邀黃玉振共商推動客家事務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27
2009-11-27╱民眾日報╱第B14版╱高市要聞
立委黃昭順26日於立法院邀集客家委員會主委黃玉振等共商如何繼續推動客家事務,就客家基本法的推動、客語之延續、客家文化之保存、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設置等,均有討論,期能為發揚客家文化盡一份心力。
黃昭順提及總統馬英九的9大客家政策政見,其中以推動「客家基本法」立法,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客家基本法是客家事務推動的法源依據,重點在增進客家族群在公共領域的文化權、語言權、傳播權、歷史詮釋權、參政權、經濟權及公共行政面向的族群平等性、族群文化發展及認同。
客家基本法草案第6條規定「客家人口達3分之1以上之鄉(鎮、市)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推動客家語言、文化之傳承及發揚。」未來該區域內之公務員應加強客語能力,取得認證資格者,並得予以鼓勵。
黃昭順表示,自己是出生在台中東勢客家莊的女兒,絕對支持客家預算,客委會明年預算27.8億元,以客家人口400餘萬人計算,每人分配不到600元,在鼓勵文化多樣性之意旨下,在財政允許時,希望未來有更多預算來支持客家文化的推動。
她說,台灣因歷史及社會因素,有「閩、客、原、新、新新」五大優秀族群,若能共同攜手合作,將會爆發很強的文化衝擊,期盼客家基本法在朝野共同推動下,可增進國內文化互動交流,帶動相關文化創意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