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昭順:兒童保護機制何在?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10/04/21
2010-04-21╱自立晚報╱政治特區╱郭偉如
自上週傳出父親殺害五歲女童以灌水泥藏屍,接連又發生舅媽罰二歲外甥站在經過高溫曝曬的鐵板,造成男童腳底嚴重燙傷起水泡。本週則是母親帶著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兒燒碳自殺。接連發生虐待殺害兒童案,在水泥藏屍及燒碳自殺皆有徵兆可循,究其原因在早期安全通報出現問題。
立委黃昭順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長江宜樺,對於接連兩週都發生震驚社會的殺童案,這兩個被害兒童家庭過去曾受到社會局關注列管,但仍舊無法阻止悲劇的發生。
黃昭順對此感到十分的痛心,認為為人父母不應任意剝奪子女生存的權力,但政府方面更應該注意有家暴、糾紛的家庭兒童的通報系統。無論是陳姓女童或曾姓女童過去社會局都到收通報應加強關懷,但以現行社會局僅能根據家長生活條件進行安置,若家長環境許可或經評估未達標準,則孩童仍必須生活在原來的家庭中,此無疑會成為整個保護機制的漏洞。社工人員面對高風險家庭,找不到當事人家庭就草草了事,不應有姑息心態。
黃昭順強烈要求內政部,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檢討國內兒童保護的通報制度,針對列管的兒童或家庭進行全面性訪查,以避免不幸的事件一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