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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高教師的鐘點費用,以符合公平原則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11/04/09

2011-04-09╱台灣時報╱第7版╱國際╱頭家心聲

軍教薪資明年元月一日起恢復課稅,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幼稚教育法修正案」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的配套措施,包括相關課稅收入專款專用,補助國中小約聘雇行政及輔導人力人數;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與幼稚園導師費將提高為三千元;幼稚園每班人數超過十五人者,教師二人皆可領取導師費。

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向,畢竟,如果一味將繳稅的「損失」直接補回,不僅社會將反彈,對於教師本身也不好,如果能夠藉此機會思考以前不足之處,然後加以彌補,應該是值得思考的做法。

其中,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調整的教師鐘點費用,應該藉此機會予以調整,才能達到公平的原則,尤其,做多少,本來就應該給多少,如果能夠在鐘點費上制訂一個合理的標準,相信是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方向。

所以,當我們針對教師在課稅時,更應該注意公平原則,而不是一味的增加或刪減,否則,可能讓改革方案引來更多的爭議,況且,老師具有相當高的社會指標,相信每一次的改革最重要的是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而不單單只是在薪資座狹隘的考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