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出力 養殖救助金5成變8成
刊載者:黃偉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9/24
莫拉克颱風造成養殖漁業損失慘重,大多數魚塭養殖漁民申請政府救助時,卡在缺少「水權證」問題,現金救助只能依「莫拉克風災產業輔導專案措施」領五成,經立委黃偉哲和縣長蘇煥智向中央反映爭取,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指示「莫拉克風災產業輔導專案措施」魚塭養殖現金救助從五成提高為八成。
黃偉哲指出,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委會對漁業陸上魚塭養殖的現金救助申請,要求檢附養殖漁業登記證、放養量申報證明及水權證明三證,才能獲得每公頃十一點五萬元(文蛤混養虱目魚或白蝦另定)的全額補助;不具備三證的養殖漁民,但符合相關規定者,只能依「莫拉克風災產業輔導專案措施」申請每公頃五點七五萬元,也就是只能領到一半的補助。
受災漁民表示,由於縣市政府核發養殖漁業登記證,不限定須檢附水權證,且許多養殖用水為河川、溪流與海水,根本沒有抽取地下水,所以大多數養殖漁民都沒有申請水權,結果補助差很大。
黃偉哲和蘇煥智為幫助受災漁民儘速復養,向中央爭取提高「莫拉克風災產業輔導專案措施」陸上魚塭養殖救助金額,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從寬原則處理該案,救助金額由原本五成提高為八成(每公頃九點二五萬元)。
2009-09-24╱中華日報╱南縣要聞╱陳佳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