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11年6月1日TVBS之2100開講,邱毅、李濤等人,引用資訊錯誤,抹黑本人,在此作一聲明:
1、化學物質只要是列入毒物管理,不論其屬第幾類,都禁止加入食物。
DEHP已列入第4類毒物管理,為何還流入食品中?政府沒有檢討、究責,反而提供片面、錯誤的資訊給名嘴,抹黑本人,企圖藉此模糊焦點,規避責任。沒有擔當,為人所不齒。
2、2009年有關DEHP列管的公聽會有三場。第三場7月1日公聽會,我基於毒性化學物質的分類本應根據它對於生態環境、人體健康的影響而定,認為環保署的資料沒有充分的理由將DEHP列為第一類,但並未表示反對列為第2,3類。最後,毒管處吳處長作結論:「將會中所提出之各項資料簽報長官作裁示,DEHP緩衝期有考量空間,可考慮列為第2類毒化物」。
3、公聽會後,後又在7/23、8/10舉辦了兩場的管理諮詢委員會。DEHP的列管類別最後是由誰作的決定?「諮詢委員會」?或是「署長」?為何在開過這麼多次的討論,仍維持第4類?其中有沒有官商勾結?或利益輸送?環保署 有義務說清楚、講明白!!
4、參加公聽會瞭解人民或專家的意見是立委的問政的工具。我作為一個不分區立委,因為不用跑選區,有時間關注、深入更多的議題。不但參加公聽會,更會全程參加研討會、座談 會。有些委員選擇以口水作政治的鬥爭及算計為職責,我,不以為然,但由選民來作評斷。
5、環保署提供國外資料,指出在過去某20-50年間,有男性的精蟲數下降等現象,在這研究裡,並無提及DEHP的因素。但卻以此2篇論文佐證DEHP危害生殖系統,完全無法理解。──這是我發言「精蟲減少和DEHP不可連接在一起」的發言。
6、我一路走來,一直秉持清廉、公正、扶弱的精神,不容置疑。任何對我明示、暗示的不實指控,損害我的信譽者,我會採取法律途徑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