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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義交認同以法律手段把「三管五卡」變成法律,不會讓對方覺得台美牛肉協議遭台灣以行政命令禁止。 刊載者:黃義交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10

2009-11-09╱中央社╱國內國會

藍營食衛法草案 納牛肉三管五卡訂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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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9日電)政府放寬美牛進口引發爭議,朝野立委有意修改食品衛生法嚴格管控,藍營初步草案對狂牛病已控制地區的牛肉及製品,納入「三管五卡」並明訂罰則。黨政人士說,將以此做修法參考。

朝野立委日前提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的版本明定,曾有狂牛症的國家或地區,所畜養的牛隻頭骨、腦、眼睛、絞肉等各項部位,禁止進口或販賣;民進黨團版本將狂牛病疫區牛隻頭顱、腦、眼睛、絞肉等各項部位及其相關製品,歸為不得製造、加工、販賣、輸入、輸出或公開陳列。

藍營初步草案增列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4條之2,規定經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認定為牛海綿狀腦病(俗稱狂牛病)風險已控制地區的牛肉及其製品,申請輸入時應檢附輸出國核發的品質管制系統證明書及相關衛生證明文件,確保輸入食品不含特定風險物質。

同時增列條文第2項,明定上述輸入食品的查驗,應依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視需要派員前往輸出國實地查核,有含特定風險物質或不適合供食用物質之虞者,應逐批查驗;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訂定。

在把關機制上,草案增列條文第3項規定,上述食品於販賣時,應標示原產地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此外,這項版本增列罰則,規定違反增列條文第14條之2第2、3項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黨政人士表示,不同於日前朝野立委提案的版本,此版本將行政院日前主張的「三管」(管源頭、邊境和市場)、「五卡」(核、標、開、驗、查)精神納入修法,並將「曾為疫區」的文字拿掉,避免台灣因曾為口蹄疫疫區,而成為未來被貿易報復的國家。

他也說,此版本未列入牛肉管制部位品項,以避免未來每增加一個有高度風險的部位,就得再修一次食品衛生管理法。

黃義交也認同此版本,認為這是以法律手段把「三管五卡」變成法律,不會讓對方覺得台美牛肉協議遭台灣以行政命令禁止。98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