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藍委提案 禁政府買新聞(蘋果日報) 刊載者:黃義交委員 刊載日期:2011/01/06

藍委提案 禁政府買新聞

2011年 01月04日 蘋果日報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政府在媒體置入性行銷多年,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周宣示頒布行政命令規範,至於修法則要再研議。在政院提出修法前,藍委黃義交昨在立院提案修正《預算法》,規範政府進行政策宣傳時須註明由政府提供,且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此修法獲行政、立法兩院與學界支持,學界盼盡快通過。

黃義交說,政府部門買宣傳廣告時,多將廣告製作成節目或以新聞報導呈現,讓觀眾與讀者混淆,因此要修法禁止政府提供魚目混珠、成分標示不清的資訊,還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來洗納稅人的腦。

部分媒體盼勿入法

黃義交提案修正《預算法》,規範政府編列預算辦理宣傳或有關公共政策的評論,限於政令宣導事項,且須明確揭露是由政府提供,不得強調個別機關、公務員的貢獻與表現。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支持修法方向,但這會期恐過不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呼籲,國民黨要改革就玩真的,希望本會期能順利通過。

《蘋果日報》社長杜念中肯定此提案非常有建設性,對媒體政府都是雙贏,政府有好的想法,大可利用媒體版面和時段說明,不需要買新聞來讓媒體變成政府宣傳工具。《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表示,置入性行銷積弊已深,入法是正本清源的方法。《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也說,廣告就歸廣告,政府不要創造模糊空間就沒此問題。

不過,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說,原本政府就有通知各部會相關作法,目前的規範夠了,不需要入法。民視製作部經理趙善意也說,政府發標案宣導政策是世界潮流,希望政府不要因噎廢食,全面封殺置入性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