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酒駕刑責 立院入議程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2
提高酒駕刑責 立院入議程
2011-10-12╱中華日報╱第4版╱綜合╱記者宋江誠╱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員賴文莉執行公務遭酒駕撞成重傷截肢,引發民間及政府修法效應,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等人提案提高酒駕刑責修法案,十一日經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入十四日立法院院會議程。未來將提高到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如獲朝野共識,可望在本會期通過。
謝國樑委等提案修改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者,從現行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已將該提案正式排入十四日立法院院會的報告事項議程,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表示,目前一共有五個立委的提案版本,法務部的修法版本也將在近期內會送達立法院,趙麗雲說,大家對提高酒駕的刑責有高度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