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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酒駕刑責可望過關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2

提高酒駕刑責可望過關

2011-10-12╱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吳玲瑜

〔台北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天將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等人提出提高酒駕刑責的刑法修正案,排入立法院院會十四日的議程。

新北市消防員賴文莉執行公務期間,遭到酒駕民眾撞傷,因此截肢。謝國樑等人因此提案修改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者,從現行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把謝國樑等人的提案,排入十四日立法院院會的報告事項議程,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接受訪問時表示,加上謝國樑的版本,目前一共有五個立委的提案,法務部的修法版本在近期內會送到立法院,趙麗雲說,大家對提高酒駕的刑責有高度共識,法案在這個會期應該可以通過。

此外,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修正案」,把老農津貼從現行的每月新台幣六千元,提高到七千元,無黨團結聯盟則提案把津貼從六千提高到一萬元。

無黨團結聯盟並提案修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收回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生活補助費的權限,明定列冊低收入戶的極重度、重度和中度身心障礙者,每月核發一萬元生活補助費,輕度者核發七千元,這三案也都排入十四日院會的報告事項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