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雲:農舍非所有 信眾捐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5
趙麗雲:農舍非所有 信眾捐贈
2011-10-15╱中華日報╱第3版╱焦點╱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今天表示,她名下在新北市深坑區的建物,產權屬於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並不是她本人所有,興建也完全合法。
趙麗雲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該建築物是由十方信眾集資捐贈,自己也有捐錢,但產權並非她本來所有。她說,當初購買了二千八百一十五平方公尺的林地,農舍基地為一百三十二點三一平方公尺,興建農舍也經過申請,完全合法。她說,自己從來沒有住過這棟建築物。
她指出,因為農業發展條例限制私法人不得取得農地,所以以趙麗雲的名義辦理產權登記,她也與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簽署捐贈同意書,等到農舍禁止移轉規定期滿,或法令放寬可以移轉時,她就會無條件將房地產權捐贈返還。
趙麗雲說,當初基於保護作用,以及本於捐贈的初衷,她也將該不動產與地上物抵押新台幣五千萬元給予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不過,雙方並沒有借貸事實,而是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可以在她不履行移轉義務時,可以依此請求強制執行取得產權。
針對報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所有位在深坑區阿柔坑段的農舍,疑似違法使用,新北市府農業、工務、地政、民政等相關單位十四日前往會勘後,認定該處農舍現況作為道場使用,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予依法裁罰六至三十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否則將移請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