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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眾人頭說 綠批趙言行失格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5

信眾人頭說 綠批趙言行失格

2011-10-15╱台灣時報╱第4版╱焦點╱陳志仁

〔記者陳志仁新北市報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沈發惠昨天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所有的農舍前召開記者,痛批趙麗雲大言不慚說自己是別人的「人頭」,讓人覺得不可思議!新北市政府昨晚表示,趙麗雲等人位於深坑區阿柔坑的兩處農舍,因為沒有農地農用,違法作為道場使用且確有擴張違建,經勘查後除依法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移請拆除大隊拆除。

新北市議員沈發惠認為,趙麗雲一方面說農舍是信眾捐款興建,另一方面又說她蓋捐給信眾,說法彼此矛盾,因此趙麗雲的「信眾人頭說」,顯示她從申請農舍開始,就一路欺騙新北市政府,涉嫌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並強烈質疑,「既然趙麗雲說不是她出資,那不是她的東西怎麼捐?」呼籲新北市政府儘速查辦趙麗雲的違建農舍,並追究她擔任「人頭」的法律責任。

沈發惠說,農發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除農業團體、農業企業、農業試驗機構和公法人,農地不能捐贈私法人,趙麗雲宣稱她捐給宗教基金會,但宗教基金會是私法人,此一「捐贈」於法不合;此外,趙麗雲身為執政黨立院的黨鞭,欺騙地方主管機關在先,謊稱捐給宗教團體在後,相關言行失去國會議員應有格調,並有觸犯相關法令之情事,呼籲新北市政府儘速查辦該違建,並向地檢署舉發趙麗雲的違法行為。

新北市政府則指出,針對報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所有的農舍,疑似違法使用,農業、工務、地政與民政等單位前往實地的會勘調查,經勘查後發現第一筆深坑阿柔段王軍寮小段地號上的農舍土地,都是趙麗雲所有的且建築物合法;但因農舍變成道場使用,「農地未農用」已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因此農業局已移請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的規定,裁罰六至三十萬元的罰鍰,並限期改善。

至於阿柔坑段大崙尾小段的土地,則是趙麗雲等四人共有,土地上的農舍為林姓男子所有,但林姓男子所有的農舍屬於農牧用地,違規作為道場使用且還有違章的建築,同樣因農舍變成道場的使用,已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因此農業局已移請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的規定,裁罰六至三十萬元的罰鍰,並限期恢復原狀,否則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將前往拆除,並將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