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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雲農舍 綠質疑超額抵押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6

趙麗雲農舍 綠質疑超額抵押

2011-10-16╱自由時報╱第A02版╱焦點新聞╱曾韋禎、王貝林

〔記者曾韋禎、王貝林╱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被爆興建農舍供道場使用,已遭新北市府開罰。民進黨昨再質疑,趙麗雲農舍的土地市價頂多值八、九百萬元,怎能拿來設定五千萬元抵押?趙麗雲回應,土地抵押雙方並無借貸事實,只是為了展現捐贈的誠意及決心,屆時若未履行捐贈承諾,需賠基金會五千萬元。

趙:無借貸事實 綠:違法假抵押

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表示,依趙麗雲提供給媒體的捐贈約定書,文中僅載明屆時趙若不履行捐贈義務,基金會只能請求強制執行取得產權,不得主張折換現金或其他金錢給付。趙所言顯然與約定書內容不符,根本謊話連篇。

前立委、律師徐國勇表示,依法捐贈未生效前,不須理由都能撤銷捐贈;而且借貸是主權利,抵押只是擔保借貸的附屬權利,若無借貸事實,抵押就是虛偽設定,不但無效,還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之嫌。如此捐贈,不僅無法表達捐贈決心,反更啟人疑竇。

梁文傑昨針對趙麗雲農舍問題召開記者會指出,位於新北市深坑區阿柔村大崙尾十一號的農舍,趙以設定五千萬元抵押的方式,捐給基金會作為道場;然而這塊二八一五平方公尺的農地,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是七百七十元,市價約三千元,整塊土地市價約八百五十萬元,為何抵押金額可以設定遠逾市價的五千萬元?

梁文傑並拿出基金會的捐助章程指出,基金會當年以一千五百萬元創立,趙麗雲夫婿簡豐文就出了一千四百萬元,可說是基金會的實質創辦人。趙麗雲家與基金會間的資金往來,難道不令人質疑嗎?

趙麗雲解釋,她先生是建築師,當年幫基金會興建杭州南路的房舍;在基金會設立後,就捐出其持分,現在僅以捐贈人的身分留一席董事,連她自己都不是董事,民進黨的指控讓她感到莫名。

趙麗雲強調,捐贈契約上有註明,這是本於捐贈目的、基於保護,才簽署將土地抵押給基金會;但這個抵押是附屬條件,並無借貸事實,約定五年期滿後完成捐贈,受贈人是基金會董事長淨空法師徐業鴻,不是基金會,不會有無法捐贈的問題。

徐國勇說,依趙出示的約定書,受贈對象確實是該基金會,約定書最後面立約人蓋章處標示徐業鴻的名字,只是列出該基金會代表人,對象仍是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