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耐皿三聚氰胺超標 年底開罰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21
美耐皿三聚氰胺超標 年底開罰
2011-10-21╱中華日報╱0╱記者宋江誠╱台北報導
衛生署修訂「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由三聚氰胺、甲醛聚合而成的美耐皿餐具,三聚氰胺溶出量不得超過2.5ppm,最快12月1日實施,屆時經查核違規者,將依法處3萬到15萬元罰鍰,並可連續按次處罰。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昨召開記者會,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局長吳秀英、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鄭維智等人出席。
蕭美玲表示,美耐皿是由「甲醛-三聚氰胺」所聚合而成的塑膠製品,過去對於含三聚氰胺容器的三聚氰胺溶出並沒有規範,衛生署認為,相關問題應規範,因此9月30日預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未來如塑膠容器溶出三聚氰胺超過2.5ppm,將可處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她說,相關預告經過60天如果沒有特別的意見,預計最快12月1日就會生效並開罰。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鄭維智表示,台灣三聚氰胺溶出容許值為2.5ppm以下,歐盟為30ppm,大陸則同為2.5ppm,台灣已採較嚴格的標準。
吳秀英指出,美耐皿於攝氏40度以上環境或出現刮痕、掉色時,三聚氰胺溶出量將超過安全值,長期使用會造成人體危害,呼籲民眾「正確」使用。
她提醒民眾,不要強力刷洗美耐皿,褪色、破損後也不要再使用。因為美耐皿有刮痕後,三聚氰胺溶出量會變高。此外,熱湯也不應用塑膠製品盛裝,另不要選購顏色鮮艷的塑膠餐具,洗潔劑則應選用中性做清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