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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院會一讀並宣布交由財政委員會審查 無盟提案:特別費除罪 擴及民代、里長 為顏清標解套?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27

明院會一讀並宣布交由財政委員會審查 無盟提案:特別費除罪 擴及民代、里長 為顏清標解套?藍委:尊重提案 綠委:時機敏感 有選前大放送感覺

2011-10-27╱聯合晚報╱第A2版╱話題╱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無黨團結聯盟日前提案要為特別費除罪化再解套,將除罪範圍擴大到各民意機關、里長事務補助費及民代公費助理等。目前無盟提案已交付明天院會,將經一讀宣布交財政委員會審查;外界解讀無盟是要為立委顏清標所涉的特別費司法案件解套。

被視為為特別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一,上會期才在立法院完成三讀修法,估計免除歷年來7500位首長的特別費爭議,但對象並未及於民意機關及里長事務補助費。如今無盟再提出修法擴大適用範圍,面對無盟是要顏清標司法案件解套的質疑,無盟主席林炳坤強調,這是要解決歷史共業,相關質疑有失公允。

顏清標涉以公帑喝花酒案,上月經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宣判三年六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無黨聯盟提案,增列「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及加班費、業務費、出國之考察費;各鄉 (鎮、市、區)公所支用之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據了解,這個修法提案影響到的人士,不只地方民代,包括立委助理等。這些人士中,許多都有地方樁腳的性質,也關係到選情的發展。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特別費修正條文僅限行政首長特別費,讓地方民代的特別費爭議無法解套,院會在完成修法之前,一度因無盟有意見三讀出現變數,最後經立法院長王金平決定暫緩處理再次協調,才順利過關。

無黨聯盟主席林炳坤說,特別費是一個普遍問題,那些基層公務員不是有心違法,他們依法核銷卻在事後被告知違法,這也是歷史共業的一部分,需要立法解套。被問及這項條款和自家立委顏清標的議長特別費有關,有自肥之嫌,林炳坤說,如果這件事情被說成要為顏清標解套,其他身陷特別費問題的公務員卻是非戰之罪,這樣的(差別)說法豈不有失公允。

【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尊重無盟提案,所以黨團並未在程序委員會擋下提案,讓特別費案進入委員會審查,實質法案內容到時將由中央政策會和立委再協調,取得共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民進黨支持與否,將看過法案之後再行研議。立委私下認為,現在時機太過敏感,再提特別費除罪化有種選前大放送的感覺,影響社會觀感,法案過關可能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