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盟提案 特別費除罪 擴及民代村里長 外界解讀成顏清標條款 藍綠都不阻擋 今捲土重來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28
無盟提案 特別費除罪 擴及民代村里長 外界解讀成顏清標條款 藍綠都不阻擋 今捲土重來
2011-10-28╱聯合報╱第A4版╱要聞╱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無黨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提案擴大特別費除罪化範圍,擴及各民意機關與村里長,被外界解讀為「顏清標條款」,列入今天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國民黨及民進黨昨天均表示不會阻擋,「顏清標條款」今天可望順利交付委員會審查。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為首長特別費除罪化,但範圍並未擴及民意機關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無盟提案要求將二○○九年六月卅日以前,與特別費有相同性質的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加班費、業務費、出國的考察費,以及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都應與特別費一樣。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被視為替特別費除罪化,估計可解決歷年來七千五百位首長的特別費爭議,但範圍並未擴及民意機關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顏清標涉嫌在台中縣議長任內,用公款喝花酒,上個月台中高分院更四審判刑三年六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無盟主席林炳坤強調,特別費是一個普遍問題,那些基層公務員依法核銷,卻在事後被告知違法,這是歷史共業的一部分,需立法解套;如果這樣就要被說成為顏清標解套,實在有失公允。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尊重無盟提案,待法案交付財政委員會,由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研究後,才會提出立場。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民進黨團過去也曾經提過類似提案,目前沒看到無盟完整提案版本,無盟提案等到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後,民進黨團才表達看法。支持與否,將待看過法案後再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