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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修法未達共識 下週協商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28

社維法修法未達共識 下週協商

2011-10-28/中央社/記者曾盈瑜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8日電)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條款將失效,但朝野黨團對社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未達成共識,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說,下週一定協商;民主進步黨團說,應與各界充分討論。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定社維法「罰娼不罰嫖」條款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在11月6日失效,相關修正草案若要趕在條文失效前三讀,只剩11月1日與11月4日兩次立法院院會機會。

社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包括行政院版「性交易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娼嫖都罰」、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版「罰嫖不罰娼」及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版「娼嫖都不罰」,待朝野協商。

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接受採訪時表示,下週一定會協商,黨團支持行政院版本修法草案。社會對性交易除罪還沒有完全的共識,黨團要求訂定適當附帶決議,有效管理、逐步除罪化,符合世界趨勢,也解除婦女團體認為政府鼓勵性產業的疑慮。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則說,若一定要趕在11月6日前通過修法有點太緊迫,內政部應拿出完整配套措施,充分與公民團體對話、與各黨溝通,不要拘泥於期限,但一定會再繼續朝野協商。

此外,反性剝削聯盟上午在立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表示,要求立即朝野協商,否則11月6日條文失效後,將進入性交易無法可管的空窗期。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聽說很多國外人口販子蠢蠢欲動,要來台灣發展;如果性產業在台灣氾濫發展,對台灣女人地位不利,可能有更多弱勢婦女捲入性產業。

婦女救援基金會救援部主任王鴻英說,看到德國與荷蘭例子,性交易專區中常伴隨人口販運、販毒與黑道等問題。若設立性交易專區,將有許多資本主義者介入,各國從事性交易的人也會集中到這裡。

至於「罰嫖不罰娼」是否造成嫖客不敢上門,底層性工作者失去唯一生計,王鴻英表示,政府應提配套措施幫弱勢婦女,及迫於身心障礙等原因無法尋求一般方法滿足性需求者,非放任性產業持續發展、無限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