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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修法 列4日立院議程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01

社維法修法 列4日立院議程

2011-11-01╱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1日電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1日電)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將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排入4日院會議程,社維法「罰娼不罰嫖」條款將在6日失效,立法院能否於條文失效前完成修法,受各界關注。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定社維法「罰娼不罰嫖」條款違憲,將在6日失效。行政院與朝野立法委員都提出社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版主張「性交易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娼嫖都罰」,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版「罰嫖不罰娼」,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版則「娼嫖都不罰」,將待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接受訪問時表示,目前內政部沒人來溝通,也沒朝野協商,這是行政怠惰。即使「罰娼不罰嫖」條款失效,也還有人口販運防制法、社維法其他條文可用,不是無法可管,不該用空窗期為由壓迫修法時程,為通過而通過。

黃淑英表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傾向支持「娼嫖都不罰」,反性剝削聯盟則傾向支持「罰嫖不罰娼」。民進黨團近日和各婦女團體討論,但婦團間產生共識困難,難完全滿足各方需求。近日民進黨團與婦團討論後,她會再與民進黨團討論,如何做出一個符合黨立場的共識,「我已經心裡有數」。

鄭麗文則說,理想狀態是除罪化,但現在有很大的時間壓力,行政院版面臨地方政府不願意設專區、專區內管理等可行性問題。雖然很無奈,但若通過行政院版,也不可以就這樣就交差了事,還是要繼續思考、檢討出更可行、對大家都好的方案。

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表示,日前黨團要求內政部訂定適當附帶決議,回應各界對行政院修法版本的憂心,但目前為止還沒看到。若按目前行政院版強行表決通過,沒回應民間聲音,將會是不美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