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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盟再提特別費除罪配套法案 排入4日院會議程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01

無盟再提特別費除罪配套法案 排入4日院會議程

2011-11-1/中央廣播電台/作者: 陳沂庭

立法院無黨團結聯盟提案修法擴大特別費除罪化範圍,備受爭議。無盟今天(1日)再提案修改「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配套條文,在未遭阻擋的情況下,成功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闖關,排入4日立法院會議程。

繼無黨團結聯盟提案修改「會計法」第99條之1,要將特別費除罪化擴及民代及村里長後,無盟1日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再提案修改「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研究費從「得支給」改為「應支給」。在未遭阻擋的情況下,修正案被排入4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議程。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表示,無盟是舊案重提,國民黨團沒有理由阻擋。她說:『(原音)那直接跳來處理以後,那個案子等於是一個歸結,就是民進黨團的提案,所以現在無盟又重新再提,那當然這個提案已經進入實質的審查和建文,再去退就沒有意義了。』

趙麗雲說,由於相關法案內容涉及除罪化的問題,外界有許多批評聲浪,目前國民黨團內部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有,還有待凝聚共識。

另外,針對國會監督聯盟痛批朝野兩大黨默許無盟提案修法。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擴大特別費除罪化範圍是可以討論的,民進黨並未刻意迴避。他說:『(原音)對於民代、地方民代是不是有豁免掉所謂的特別費或其他民代的支給費用,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民進黨並沒有迴避這個議題,民進黨並沒有說不討論這個議題,尤其在立法院剩下6個星期就要休會的時候,我覺得這個議題是可以討論的。』

趙麗雲則說,國民黨沒有阻擋無盟的提案,是希望大家能一起面對問題,進入實質的協商處理程序,但無盟的提案其實就是過去民進黨的提案,相關批評反客為主、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