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社維法 明若協商不成擬表決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04
修社維法 明若協商不成擬表決
2011-11-4/中央社/記者曾盈瑜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明天將召集朝野協商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事宜,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若無結論,將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版本表決;中國國民黨團說,同意行政院版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定社維法「罰娼不罰嫖」條款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在6日失效。立法院院會排定明天處理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上午將先朝野協商。
行政院日前提出社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設置性交易專區,「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娼嫖都罰」。朝野黨團昨天協商時,請內政部針對各方意見修改,明天再協商,若屆時朝野黨團達成共識,就以內政部的新修法方向通過。
內政部長江宜樺晚間受訪表示,內政部針對朝野黨團提出的各種建議草擬對應腹案,明天再協商,若朝野黨團都同意,就將腹案加入條文,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維持原來版本。
黃淑英提出「罰嫖不罰娼」修法版本,但為顧及弱勢者性需求,在修法版本中新增「其情節可憫恕者,應予減輕或免除處罰」條文。她下午受訪時表示,內政部新修法方向應要包括罰嫖不罰娼精神,也就是由性消費者分攤因性交易產生的社會成本;此外,性交易若有第三者營利行為應處罰。
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則提出「娼嫖都不罰」修法版本,她晚間表示,對性專區持「非常保留」的態度,如果明天真的按行政院版本通過,未來也只能邊走邊繼續修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性專區在地方實行有困難,希望內政部版本能包容各界聲音,昨天協商時已請內政部再修改,明天會完全同意行政院修法版本,必要時表決處理。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明早看內政部提出的修法版本,如果沒辦法,就以黃淑英版本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