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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專區今三讀 藍綠總動員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04

性專區今三讀 藍綠總動員

2011-11-4/蘋果日報/何哲欣、蘇聖怡、顏振凱╱台北報導

【何哲欣、蘇聖怡、顏振凱╱台北報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罰娼不罰嫖」違憲條文,後天失效,今是期限前立法院最後一次院會,上午朝野將再協商,若無共識,下午將照行政院版本表決,若表決通過,將授權地方政府設置性交易專區,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的性交易,娼嫖最高都可處三萬元罰鍰。 綠營主張只罰嫖 朝野對罰娼或罰嫖意見迥異,政院版讓專區外的娼嫖罰則一致,但民進黨團認為,性交易是為滿足嫖客需求,應由嫖客負擔社會成本,主張罰嫖不罰娼,買春者最高可處三萬元罰鍰,但考量弱勢者也有性需求,情節輕微可減刑或免刑。此外,政院版允許專區內可有皮條客,民進黨也質疑將導致性工作者遭剝削。 政院版雖授權地方政府設專區,但各縣市都無意設置,立法完成等同娼嫖全面開罰。內政部長江宜樺昨說,《社維法》修法只提供法源,希望地方政府面對問題。

「盡可能不表決」 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黨團已發甲級動員,盡可能不動用表決。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若無共識,「就讓國民黨自己去表決好了。」由於各方意見不一,朝野又無共識,日日春等團體今將到立院關注修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