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能源政策三原則 台電:絕不跳票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08
馬能源政策三原則 台電:絕不跳票
2011-11-08╱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三日宣示能源政策。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昨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中表示,二○一六年核四應可正式上路,屆時核一廠可提早退役,逐步完成非核目標。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說明,核四廠採「進步型廢水式反應器」,安全性遠比舊廠提高十倍以上。台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徐懷瓊也再三保證,絕不讓馬總統的「不限電、不調動電價、低排碳量」三原則跳票,並於時限內使安全無虞的核四廠正式運轉。
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表示,蔡英文與馬總統都提倡「終極非核」的概念,但彼此目標、手段、法制卻完全不同。馬總統宣示「穩健解核,確保核安」政策,促進「綠能低碳」的過程中,不可限電停電,以免造成產業外移與大量失業;她引用吳敦義院長的說法,只要進程一切順利,將可早於二○二五年達成廢核目標。對核四完工時間,她也要求相關部會提出說明,以免造成社會恐慌。
歐嘉瑞表示,核一、二、三廠與國際同步,進行全面總體檢,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總評估,未來將特別加強防震、防洪、排水功能。核四興建完成後,將有試運轉測試,並請國際專業機構,例如世界核能發電協會等共同檢驗,以確保安全至上、穩定商轉。歐嘉瑞預估,二○一六年前核四將正式上役,屆時核一廠可提前停止運轉。
歐嘉瑞強調,馬政府的廢核政策,結合了市場機制與完整法規基礎,以期達到全方面減碳的目標。九十八年七月已通過「能源四法」,分別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溫室氣體減量法及能源稅法。四法並進可積極創造非核家園的有利條件,條件成熟時便可達成廢核目標。政府目前也不斷投資補助能源科技發展,使其進程加快,以落實減核減碳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