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掃除狼師!加害者、隱匿不報者同懲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15

掃除狼師!加害者、隱匿不報者同懲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狼師判刑確定,永不錄用。未通報者,最重免職或解聘。

2011-11-15╱聯合晚報╱第A4版╱焦點╱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為防堵校園性侵事件發生,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未來只要教育人員因妨礙性自主或強制性交罪判刑確定將遭永不錄用,已有教職者將遭免職或解聘。教育人員如果知悉校園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卻未確實通報者,造成再度發生校園性侵案件,最重也會受到免職或解聘。

這次修法,將有前科的狼師以及拒絕通報的教育人員排除在教育系統之外,校方在聘用教育人員之前,依程序校方須先查明是否有妨礙性自主等前科,有則不錄用。

近年來,校園頻傳性侵性騷擾案,甚至有狼師侵犯學生情事。「狼師條款」的修法,除杜絕性侵害犯罪者成為教育人員外,未依規定通報或隱匿校園性侵害事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可對當事人解聘或免職,司法機關應主動提供涉及性侵案的教育人員起訴書等資料,協助教育單位完成調查。

校園性侵事件對於受害者和學校是很大傷害,為避免受害事件被隱匿不報,息事寧人,今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要求教職員若發現性侵事件,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否則將開罰3 萬到15萬元,最重予以免職或解聘。

對於未確實通報性侵案件者,造成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案件,或者有偽造、變造、湮滅、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也可予以免職或解聘的處分。根據教育部統計,去年度通報性侵案897案,性騷擾案件985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校園性侵證據被湮滅就是應該通報的教育人員失職,據她了解,很多人不通報是因為有人情壓力,但這種期況如同監守自盜,不能原諒,這次修法用重刑杜絕師師相護,新法上路後不通報者和加害狼師同罪,就是要讓通報正常化。

這次修法另外將大學、高中、國中、國小、專科學校的校長資格重新調整,放寬宗教研修學院的校長認定資格,未來有相關教學經驗10 年以上,擔任宗教事業的領袖或主管6年以上者,具備大學畢業條件,就可以出任宗教研修學院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