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98.3.26
「電價終於要降了」,漲了好久的電價在立委潘孟安強烈爭取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決議通過,台電公司應依據97年11月5日經濟委員會決議,針對98年度第一季之各項燃料價格整體加權平均價格,低於97年10月1日之對應價格時,台電公司應於98年度第二季時,立即調降電價,爾後各季依此原則比照辦理。
為了確保台電能即時反映成本、調降電價,立委潘孟安去年11月早在經濟委員會中提案,要求電價調降,應以去年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所依各燃料別的對應價格為基準,今後各項燃料價格整體加權平均價格降到去年10月1日的對映價格時,應於下一季調降電價,以反映成本。
國內電價到去年10月1日為止,已經進行兩階段調漲,造成物價上漲,民眾負擔加劇,各行各業怨聲載道、無一倖免,都慘遭波及。而國際間油價、天然氣及煤炭等燃料都已大幅降價,國內電價卻遲遲不降,顯示馬政府對於民間疾苦已經麻痺,因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時,潘孟安連番炮轟政府不知苦民所苦,只會把4個字掛在嘴巴,經濟部則解釋原料進貨有時間差,因此價格調降反映會較慢。
潘孟安說,台電不能老是以進口燃料成本高,拒不降價,國際間各種燃料價格調降之時,台電本來就應降價,沒有辦法及時反應價差,也必須要適時反應,不能老是把民眾當作提款機,尤其對基層的農林漁牧業者傷害最大,他們必須要自行吸收成本,最辛苦卻最沒有利潤,反而要負擔政府施政不當、莫名其妙多出來的成本。
有鑑於台電調整電價往往陷入黑箱作業,潘孟安主張經濟部每季應就台電公司發電成本中各項燃料成本進行檢討,並將成本結構上網公開,充分揭露資訊,應以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所依各燃料別的對應價格為基準,即天然氣14.8元/立方公尺、燃煤2844元/公噸、燃料油15607元/公秉。
潘孟安強調,未來如果國際燃料上漲,有調高電價的必要,台電在漲價前,應在一個月前先行向立法院預告並說明,潘孟安的提案,獲得經濟委員會無異議通過,更做成主決議,以後各季都必須依此原則辦理,民眾最快在今年第二季即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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