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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申請身分證 可望減為4年 刊載者:潘維剛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09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潘維剛昨天在立法院總質詢時,希望政府讓嫁到台灣來的中國大陸婦女申請身分證年限縮短,至少應該從目前的六年縮短到和外籍配偶的四年齊一,即使再短一點都不為過。

行政院長吳敦義答詢時,肯定潘維剛的講法。他強調,不管是外配或陸配,既然都嫁到台灣來,都應該當自己的女兒、媳婦看待,要多多關照,有關陸配申請身分證的年限和外配比還差了兩年,未來只要時機成熟了,也可以縮短和其他外配一樣,這是政府的目標。

潘維剛在質詢時指出,目前陸配來台得等六年才能拿到身分證,這是不符人權的作法,外配只要四年,陸配六年過於嚴格,不符合對等原則。

吳敦義則表示,過去他曾多次參與外配、陸配活動,有時和他們一起參與台灣民俗活動,一起包粽子,唱台灣的歌,就是要讓他們融入台灣的文化和社會,要他們和我們一起打拼。過去陸配申請身分證年限從八年到縮短到六年,經過很漫長的路,當時大家有很大的共識,現在就還差這二年,但終究要看來台的人數及社會的共識,共識強了,時機成熟了,也可以縮短和其他的外配一樣,這是政府的目標。

【2011-03-09 台灣時報 綜合 孫麗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