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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立法 藍委:落實執行最難 刊載者:潘維剛委員 刊載日期:2011/06/16

【2011-06-16 台灣時報 政治 孫麗菁 】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立委呂學樟昨天表示,司法改革最重要的工程法官法,終於在昨晚三讀通過,期盼「恐龍法官」、「娃娃法官」從此絕跡,給民眾公正、公平的審判環境,不過呂學樟強調,法是很辛苦地修出來了,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落實執行,這部份恐怕是最困難的。

立法院十四日三讀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評鑑制度,外部評鑑設法官評鑑委員會、內部評鑑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並設職務法庭,恐龍法官最重可免職。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法官法通過有多項重要意義,讓保守的司法院見光,尤其人審會納入外部機制,司法更透明、公開;對於濫權、怠惰的法官設有退場機制,避免「娃娃法官」、「恐龍法官」再現;另一方面檢察官也准用本法,司改會雖然只打五十分,但是他個人認為有八十分。

國民黨立委潘維剛在會中表示,司法改革是總統馬英九執政重要一環,歷經多年、多個版本的討論與協商,雖然艱苦,卻是司法史上的一大步,也符合民眾對司法的期待與信心。

呂學樟強調,法是很辛苦地、經過重重關卡修出來了,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落實執行,這部份恐怕是最困難的,司法院和法務部要多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