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黑心食品業者重法伺候 刊載者:鄭汝芬委員 刊載日期:2011/06/11

2011-06-11 民眾日報 要聞 】

【本報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業者違法添加食品添加物,從現行最高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鍰,增加為處600萬元以下罰鍰;致危害人體健康,也加重刑期。

日前涉案業者在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違法添加塑化劑(DEHP),導致食品污染,民眾飲食安全及眾多食品中、下游業者受害;行政院及朝野立法委員都提案修法。

在全民共識及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關注下,塑化劑風波爆發至今,短時間內完成修法,過程順利、氣氛平和,朝野一致希望修法遏止不肖廠商。

現行法律規定業者製造、加工、販賣等有毒及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業者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歇業一定期間、停業或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刑度部分,若業者惡意違規添加食品添加物,導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過失犯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600萬元以下罰金。

【本報綜合報導】立法院議場內,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敲槌,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過關。議場外,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麗環卻語重心長,「現在是重新檢視生活習慣契機」。

「現在買飲料,不只看糖份、看熱量、還要看添加物。」消費者在塑化劑事件後的憂慮,最直接反映給代表民意的立法院,昨天上午三讀修正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增加業者違法添加食品添加物的最高罰鍰,也加重致危害人體健康的刑期。

雖然修法過關,但楊麗環沒有喜悅之情,反而點出不僅食品摻有塑化劑,生活中也有許多環境荷爾蒙和毒素的事實,除呼籲民眾吃東西要更小心,也應改變生活習慣,不用塑膠製品、多用環境保護或安全材質的杯、筷,減少毒物危害健康機率。

「修法是第一步」,她說,未來政府要加強毒化物源頭管控,「不要再讓不應該加到食物中的東西污染食物」,也要重新檢討食品添加等相關規定,建立更嚴格把關標準。

以消費者視角出發,國民黨籍立委鄭汝芬就發現,許多食品添加物標示不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