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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準備,迎接醫療觀光大商機!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23

近年來,醫療旅遊市場快速興起,據統計資料顯示,醫療觀光產業目前產值約為200億美金預估2010年將會成長至400億美金。另外,世界前十大行銷研究公司Synovate在2005年的報導指出,馬來西亞每年的國際醫療觀光旅客高達10萬人;而新加坡至2005年接待外國病人高達40萬名,預計2012年時,每年吸引100萬名外國病人,大約佔1%GDP;泰國2005年的治療人次與產值共提升16%,直至2006年國際醫療觀光服務為泰國賺進新台幣207億,2007增加到245億,而我國衛生署的醫療服務國際化旗艦計畫亦計畫在未來三年內創造70億的醫療產值。

然而,相較於鄰近東南亞各國醫療觀光產業的發展情形,我國目前尚有很大的成長空間。據衛生署的統計資料顯示,去年下半年(6月~12月)到我國消費醫療服務的外國人士,不到6000人,創造的產值不到4000萬台幣。其實,在醫療技術上,我國在肝臟移植、顱顏手術、關節置換、牙科…等領域,都有國際級的水準,足以發展為醫療旅遊的強項。然而,發展醫療觀光,除了要有優質的醫療技術之外,其它有關醫療服務、觀光支援、法令制度…等方面的配合,也是重要的關鍵,但這些周邊的支援卻未見足夠,因此,賴士葆認為政府推動醫療觀光仍面臨許多的問題,茲列示如下:

1. 醫療相關法令限制,阻礙醫療觀光的推廣與整合

根據醫療法第四章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及八十五條,有限制性的規定醫療廣告內容,讓台灣醫院無法像國外國際醫院一樣做促銷廣告,導致顧客來源受限。例如:在醫療法的限制下,我國醫療機構無法在國內進行太多的促銷活動(如:分期優惠、發送禮品促銷…等),當外國人士來台之後,造成醫療機構無法對他們做有效的行銷活動。此外,在醫師法及醫療機構設置準的規定下,醫師執業場所受限,影響到醫療機構與觀光飯店之結合,例如:在國外旅客下榻的飯店提供非侵入性的醫療服務。

2.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進行醫療服務不夠開放

就國際醫療觀光市場而言,華人市場的部分,我國有語言及文化上的優勢,可吸引中國和歐美等地的華人,到台灣旅遊探親之餘,順便享受高品質的醫療健檢服務,然而目前對於大陸人士來台就醫的相關規定,陸委會仍多所疑慮尚未放寬。

3. 我國醫療機構的之國際化服務水準,恐有不足之疑慮

據衛生署提供的資料顯示,目前國內醫院在國際病房的準備率僅約5%~8%,且每個醫院平均約準備一組國際醫療服務人員來應付外國病患。雖然,就目前外國人士來台就醫的人數而言,這些準備尚稱足夠,但相較於衛生署計畫在未來三年內提供10萬人次的國際醫療服務水準,恐有不足之疑慮。

4. 國內醫療機構取得國際醫療品質認證家數不足

有關國際醫療品質的認證,目前以美國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認證的市場接受度最高。然而,在我國參與推動觀光醫療產業的20家醫療機構中,現在僅有市立聯合萬芳醫院和敏盛醫院獲得JCI的認證,其它有8家正在申請當中,這樣的比例實有提高的空間。

5. 台灣觀光競爭力持續退步,成為醫療觀光發展的限制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公布的報告顯示,台灣的旅遊觀光競爭力全球排名下滑二十二位,退居第五十二名,在亞洲地區則從第四降至第七;而就觀光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07年實際來台的觀光客人數也只有約371萬人次,與預估值相差近78萬人次,顯示台灣近年來觀光產業的表現不盡理想。從各國推展醫療旅遊成功經驗來看,醫療觀光之推展應有觀光產業的配合,才能發揮綜效。但我國觀光競爭力持續退步,將可能成為醫療觀光發展的限制。

鑑於上述台灣發展醫療觀光產業的討論,賴士葆提出下列主張:

1. 合理放寬醫療相關法令對於醫療機構進行廣告、行銷活動之限制

目前醫療法中,有限制性規定醫療廣告內容,阻礙了醫療機構對外國人士推動行銷活動彈性。未來考慮適度修法開放醫療廣告的合法性,若醫療廣告屬實,無誇大不實之廣告,應得以刊登,而非只可廣告指定事項,以便國際醫療的行銷及推廣。此外,對於醫師執業場所之限制,有鑑於國外成功案例皆一定程度結合觀光飯店等地執行健康檢查及醫療行為,因此,建議主管機關為結合觀光醫療與外國人士來台醫療兼觀光之特性,應允許醫師報備後,可至飯店等非醫療機構執行非侵入性醫療行為,旅館內也可設置簡易檢查設備如睡眠中心。

2. 政府應積極輔導國內醫療機構參與國際醫療品質認證

據統計資料顯示,近五年內已有100家醫院通過JCI的認證,而我國目前僅有兩家醫院獲得此項認證。雖然,據衛生署表示,我國已有許多醫院通過台灣醫策會(Taiwan Joint Commission on Hospital Accreditation,TJCHA)認證,但由於醫療觀光所面對的是國際醫療市場,應以國際上已具有知名度的認證較能獲得外國人士的信籟。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在推動醫療觀光產業的過程中,應積極鼓勵並輔導參與醫療觀光計畫的國內醫療機構,應全面通過JCI認證,以增加其國際競爭力。

3. 醫療機構應增加國際化服務之能力,以提昇觀光醫療服務之競爭優勢

以鄰近的曼谷國際醫院(Bangkok International Hospital)為例,該主要的特色為具有龐大的翻譯團隊,標榜著和國際病人說同一種語言,該院擁有29種語言的翻譯人才。相較於曼谷國際醫院,我國醫療機構的國際化服務能力尚嫌不足,對此醫療機構應有積極培養相關人力支援,以提昇服務能力。此外,有鑑於目前國內醫療機構之國際病房數不足,未免將來外國人士大量湧入國內進行醫療觀光而影響到國內病人之權益,故政府應要求推廣醫療觀光服務之醫院必需增加國際病房床數。

4. 修法放寬大陸人士來台進行醫療服務之相關規定

對於華人市場,我們具有語言及文化上的優勢,在爭取大陸人士的國際醫療服務方面,我國醫療機構應極具潛力。然而,目前受限於陸委會對於大陸人士來台規定的限制,以致成效不彰。未來可考慮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中,第14條說明大陸人民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之資格,增列第四項『來台就醫』,另訂規範並縮短入境申請時間以增廣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