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前瞻性能源政策,追求永續發展
「能源(energy)、經濟(economics)與環境(environment)」3E並重,以確保地球永續發展已經是生活在地球村全人類的共識。國際石油價格攀升,居高不下,影響世界各國經濟,台灣能源短缺,所受衝擊尤其嚴重;另一方面,京都議定書已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溫室氣體減量最直接且受到衝擊最大的即是含碳能源的使用及相關產業,面對以上情勢,台灣如何提升能源自給率及效率,並符合環保趨勢,攸關台灣經濟永續發展以及民眾生活。為順應國際能源情勢及配合國內外環保趨勢,並兼顧國內經濟發展需要,立法委員賴士葆特舉辦座談會,希望以新的思維架構前瞻性的能源政策。
賴士葆認為目前我國能源政策面臨許多議題,包括以下幾點:
一、能源安全
我國自產能源貧乏、高度仰賴進口,對煤炭全部仰賴進口,而進口石油依存度高達99.9%,進口天然氣依存度達89.8%。為維護能源供應的穩定,必須推動能源多元化政策,來降低能源供應的風險,儲備適當能源存量,以確保能源安全。
二、能源價格持續飆漲
近年全球燃料價格大幅上升,其中又以石油最受矚目,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上漲,影響所及,各種石油產品及天然氣價格的升幅亦相當可觀,對國內經濟發展與社會民生造成嚴重衝擊。
三、能源效率有待提升
我國能源生產力(每單位能源使用量可生產的GDP)異於1980-1999年能源生產力增加44%的成果,能源生產力在1996-2006年間不昇反降,1996-2006年降低幅度達2.6%,其主因有二,一是能源密集產業佔全國能源消費比重由1996年的31.8%大幅提高到2006年的35.9%,另一為低於國際水準的能源價格所致。
四、訂定具體的減碳時程,推動全民減碳運動
我國2006年CO2排放為26,528萬公噸,1990-2006年平均成長率5.6%。根據聯合國96年12月3日在BALI舉行氣候變遷會議結論,共同訂定已開發國家2020年以前,減低碳排放量25-40%的新目標,然而,我國現行的減碳政策恐無法達到聯合國目標。假設2012年之後,國際要求台灣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為25%,則整體產業物價的上漲率將高達2.26%,經濟成長率將減少1.57%,對台灣經濟的影響將極為嚴重。
針對上述議題,賴士葆主張新政府應努力方向如下:
一、改善能源結構比
目前我國能源結構仍偏重石油,台電公司民國96年總發購電量為2,018.6 億度,較95年成長2.7%,抽蓄水力發電量為39.2 億度,佔1.9%;火力發購電量為1,541.4億度,佔76.4%;核能發電量為 389.6 億度, 佔 19.3%; 再生能源發購電量為.48.3 億度,佔2.4%%。政府應推動再生能源、潔淨能源(如氫能、燃料電池),提高再生能源、天然氣、具碳捕捉和封存技術之循環發電及核能等低碳能源比重。
二、提升核能機組功率與開發核能建置新場址
核能發電成本是最便宜的,而且是目前因應CO2減量最經濟、穩定的技術,從台灣能源安全考量,核燃料不受短期供應波動的影響,所以核能是可靠的主要和備用能源。不過由於2025年將會面臨核能機組廠址面積飽和的問題,政府應需積極進行新場址開發。
三、大力推動再生能源及潔淨能源
在建立再生能源永續發展環境上,應健全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其具體作法包括:推廣酒精汽油發展利用及廢棄物衍生燃料發電應用,並持續規劃推動風力發電系統設置,加強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補助,推動氫能源及燃料電池、海洋能發電及地熱發電等計畫。
四、提升火力機組效率並積極推動資源循環利用
政府應可採取各種方式提升能源效率,例如,透過改善集中型既有機組效率並採用高效率新機組,如超臨界機組與IGCC機組(氣化複循環機組),以西部離岸鹽水層為標地,採美國EPRI-Tough 2選址技術,並與日本CRIEPI協同進行以提升火力機組效率。
五、設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建立行政管理機制
建立CO2減量之行政管理機制,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提供溫室氣體減量工作法源依據,及制定新設重大投資案CO2排放源管理機制,建立產業部門CO2盤查與登錄制度及部門間CO2減量政策協調機制。同時政府應關注後京都時代之碳市場交易發展模式,並應全面推動造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