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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法規範陸資?藍綠不同調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07/14

《台灣時報╱4╱焦點╱張振峰》

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出版報告,建議針對中資認定、產業安全、撤資防備及罰則調整等要項規定入法,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昨天說,應有特別條例規範。

賴清德表示,法制局的報告部分與民進黨看法不謀而合,中資來台並不全然如政府所言是大利多,對國家安全也會造成威脅,僅以經濟部的開放中資辦法規範根本不足,且需要國會參與。

賴清德也說,光靠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夠,應有特別條例規範,並成立類似外國「外資審議委員會」為把關機制。

另外,賴清德說,他也會進一步要求,目前開放的近二百項投資項目,應有細項評估報告及配套措施,將可能造成的衝擊減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