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 依規減免水費從寬認定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08/19
《中國時報╱C2╱雲嘉南新聞╱黃文博》
大台南、北高雄地區民眾在莫拉克颱風來襲時,飽受停水之苦,紛紛要求應減免水費,立委賴清德昨天請來自來水公司經理蔡茂麟向民眾致歉外,也答應減免停水戶將從寬認定,同時也承諾日後會提高災害應變能力。
立委賴清德表示,供應大台南地區和北高雄部分地區的南化水庫,受到莫拉克颱風影響,從八月九日凌晨開始濁度飆升至南化淨水廠無法負荷的範圍,共停止供水四天以上,共計影響大台南地區卅七萬用戶和數十萬高雄地區用戶,這種無預警地停水嚴重影響民眾日常生活所需。
賴清德認為,自來水公司對於此次危機,應該可以處理得更好,他要求水公司要謹記此次教訓,以便建立一套應變災害的標準作業程序,才能有效的提高反應能力和作業效率,不至於每次風災就有停水之虞。
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第卅三條減收水費有規定,停水日數連續超過廿四小時,當月基本費按停水日數比例扣減;停水連續超過七十二小時、或同一停水事件累積停水超過六日者,除依前項扣除基本費外,按停水一日減扣一日用水。
停水連續超過七日、或同一停水事件累積停水超過十四日者,除扣除基本費外,按停水一日減扣二日用水,有些地區因地勢、或管線的關係,遲至十三或十四日才有水,賴清德希望在減免水費部分,可以重寬認定至十四日,所以停水減免日應是六日。
水公司如果有其他更優惠補助,賴清德認為更能顯示自來水公司最大誠意。蔡茂麟表示,停水期間減免水費,水公司願意從寬認定,以利民眾作災後重建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