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農參加臨工專案 不會喪失農保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08/20
《自立晚報╱綜合╱蕭博樹》
在民進黨團與各界的要求之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終於提出『八八臨工專案』來照顧於此次災害中流離失所的災民,並讓其協助八八水災後災區重整家園等事宜,然而許多擬參加八八臨工專案的受災農友卻紛紛詢問,擔憂若用以工代賑之方式參加其他工作唯恐喪失農保資格,雖短期間解決經濟上的問題,但恐終將得不償失。
對此,立委賴清德表示,現行法律規定只要每年工作不超過一八0天就不會喪失資格,且倘若災農因特殊情形而超過一八0天的話,為因應此次特殊災情應與以從寬認定,不能損及農民權益。
立委賴清德指出,依據現行「農民健康保險法第六條」及「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農民在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投保勞工保險者,只要每年不超過一八0天,就不會有喪失農保資格的問題。
然此,次八八水災造成南部重大損失,而南部多為農業縣市,務農人口比例較高,也因此,八八水災因受災而失業者則多以農家居多,政府雖有八八臨工專案的遲來美意,但原本的享有農民健康保險的災農卻擔心參加將喪失農保失格,因此,賴清德認為,若是因政府基於救助或促進就業目的辦理的短期就業措施或職業訓練而參加勞工保險,更不可受前述農保不得逾一八0天期間的限制,以保障災農權益。
賴清德強調,本次八八水災災民原具有農保資格,因參與政府辦理之「以工代賑」而投保勞保,並『不會』喪失農保資格,農委會、內政部、勞委會應該加強宣導,災區農民因八八水災而導致嚴重損失,甚至農地流失或因遭淹沒而暫時無法耕作,欲參與政府辦理以工代賑,並不會失去農保資格,勿使災區農民因擔憂失去農保資格而放棄參與政府辦理之以工代賑機會,而喪失權利,倘若災農因特殊情形而超過一八0天的話,為因應此次特殊災情亦應以從寬認定,不能損及農民權益,真正落實保障農民生活。
